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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鸣喇叭范围15日扩至五环 违规将罚100元
2007年04月10日 11:45 来源:北京晨报

  昨天(9日),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从4月15日起,机动车禁鸣喇叭的范围从四环以内扩展至五环路(含)以内,违法使用喇叭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而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多数司机不知如何在行驶中正确使用喇叭。

  “以前只规定在四环内禁止按喇叭,现在是把范围扩大了。”昨天下午,丰台交通支队民警张继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一范围的扩大是与北京的城市发展紧密相连的。据介绍,上一次扩大“禁鸣”范围是2001年,“当时是从三环内禁按喇叭扩大到四环。”

  “2001年时,四环路才刚开通,四、五环之间大部分地区还处于城乡结合部。”张继才说,这些地区目前已经“城市化”,并且随着新建小区的增多,居住人口也呈递增趋势。“居民需要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这一措施的出台也反映了居民的需求。”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处100元罚款”。

  记者调查

  多数司机不知如何正确使用喇叭

  昨天(9日),记者随意选择了一个四环内的街头进行观察,发现随意使用喇叭的情况仍十分普遍。据粗略统计,在喇叭按鸣车辆类群当中,按鸣频率最高的为营运性车辆。

  “在这方面,以前出现最多的违法情况是,重型车辆安装有刺耳噪音的喇叭,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减少。”张继才说,尽管如此,这项新通告的有效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进行广泛宣传。随后,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司机并不知道“如何正确使用喇叭”。

  据介绍,在遇到紧急情况使用喇叭时,应符合以下要求:“连续按鸣不准超过3次,每次按鸣不准超过半秒,喇叭音量不准超过105分贝。”张继才说:“喇叭的主要功能是避险,它的正确使用体现着一位市民的文明程度。” (白明辉)

 
编辑:郜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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