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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在他人名下车辆3个月内须过户 逾期将成黑车

2006年08月24日 14:45

  中新网8月24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交管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规定今后车辆登记实行“实名制”。如果机动是租用、借用别人的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那么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这辆车将成为“黑车”不能上路。

  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保障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凡是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车辆所有人,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与车辆登记所有人联系,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

  逾期不办理的,经查证属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将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撤销机动车登记。(钱卫华)


 
编辑:郜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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