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蒸日上的经济形势,令新井一二三至今难忘,“当时差不多每个家庭的收入都直线提高;不是一部分人发财,而是大家一同富起来。失业率几乎等于零,大企业的终身雇佣制给上班族保证了一辈子的铁饭碗。人们能够毫无疑问地相信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看似不可能完成的计划,日本政府是如何实施的呢?
中山伊知郎曾提出,如果将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以上,资方就没有反对提高工资的理由,因此收入翻番可以作为劳资双方共同目标,而达到目标的方式就是齐心合力提高生产率。日本政府在落实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采纳了中山伊知郎的意见。
“这等于逼迫企业放弃粗放式经营,必须转变增长方式”,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金柏松表示,这要求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力度自主研发提高劳动生产率。
由此,保护知识产权也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知识产权在日本被普遍视为国家核心利益,司法和执法部门也以严格、彻底的司法、执法行动查处一切侵犯知识产权权益为己任。此举促使日本企业大量投资引进技术并再研发,从而保证了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对技术的需求。
围绕着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日本政府把倍增计划划分为五个方面:充实社会资本;诱导产业结构向高度化发展;促进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提高人的能力和振兴科学技术;缓和双重结构和确保社会安定。
在新井一二三看来,当时人们对于政府的印象也相当不错。尽管日本政府对其经济干预程度深入细致,超出一般预想。在公共计划部分列有详细实施方案,并且还是指令性任务,必须完成。而对民间部分以预测、展望形式制定计划目标,以政府公共行动推动、诱导、促进企业发展。
但在这一过程中,日本政府通过行会商会指导、推动、促进企业发展,完成计划,原则上不触及具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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