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形势下,乌政府行政部门的运营成本也在不断攀升。在国家预算中,国家机关开支在2008年为25亿格里夫纳,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虽一度调低为18亿格里夫纳,但2010年又回升至22亿格里夫纳。在这其中,总统府开支为10.51亿格里夫纳,议会为8.39亿格里夫纳,内阁为3.13亿格里夫纳;之前的2009年,这些数字相应为8.17亿格里夫纳,7.58亿格里夫纳和2.81亿格里夫纳。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2010年5月,亚努科维奇总统决意要进行一场大刀阔斧的行政改革,随即乌克兰政府拟定了《乌克兰国家行政改革纲要草案》。国家公职管理总局在制定这份行政改革纲要时专门强调,“行政改革已刻不容缓”。
2010年7月,乌克兰副总理鲍·科列斯尼科夫表示,政府准备裁减一半公职人员。乌国家公职管理局副局长阿·谢甫琴科预测,通过此次政改至少可减少10万人,并以每人月平均工资2500格计算,仅此一项,政府每年就可在财政支出方面节省2.5亿格里夫纳。
公务员工资“法治化”
根据现行的1993年《乌克兰国家公职法》,乌公职人员的工资结构由五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级别工资、特殊工龄津贴、奖金和其他补贴。2010年,约30万公职人员的工资总额为86亿格里夫纳。其中,工资收入最高的是第一至第三级,即副部长、州长、国家委员会主席和区长等。在近30万公职人员大军中,工资最高者能达到14000格,最低的为900格,而整体平均工资水平为2500格里夫纳。
在此次乌政府行政改革的蓝图中,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便是其中的重要一项。该改革纲要指出:今后的公务员工资不应由政府决定,而是由法律来确定,并与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使工资制度真正做到法治化、合理化。而在此方面目前的现状是,现行工资并不能真实反映出劳动者的付出和专业水平,这显然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并直接导致国家管理水平的相对滞后。
这次政改中工资调整的“法治化”,除了乌克兰议会将专门立法,将工资调整纳入法律框架内之外,还体现在将确定一些具体的基本标准。比如2010年10月,议会就立法规定:确定今后公职人员的最低工资为907格里夫纳;确定单位劳动价值,规定每小时最低工资为5.43格里夫纳;确定人的基本生存标准,规定最低生活标准为861格里夫纳;确定平均工资水平为2349格里夫纳。
调薪频率不及通胀速度
事实上,近年来乌克兰公职人员的平均工资一直都在往上调:2003年公职人员平均工资为590格里夫纳,2004年750格里夫纳,2005年1130格里夫纳,2009年为1900格里夫纳,2010年为2500格里夫纳。
仅在2010年一年之内,乌克兰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标准就调整了5次——1月、4月、7月、10月和12月,尽管调幅不大,平均每次只提高10格里夫纳,但毕竟还是在向上调,这给了人们一种安慰,同时也是乌历史上工资上调最频繁的一年。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瑾】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