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发布《办法》便利跨境投融资
中新网广州5月19日电 (王坚 舒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19日在广州南沙发布。该《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广州市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当日,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政策发布会暨联合工作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场,还对首批QFLP试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南沙2家基金管理人获批试点,额度约为人民币40亿元,重点投向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等产业。
“这是落实国家支持广州南沙自贸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管理办法》既有利于广州市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也有利于广州市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
南沙开发区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在南沙落户的基金投资机构累计1666家,基金总数量约占全广州市1/5,总注册资本超过4414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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