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分享到:

两部门: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3年08月02日 12: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中新财经)

【编辑:刘湃】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