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施行住房套数认定新标准:认房不认贷

分享到:

海口施行住房套数认定新标准:认房不认贷

2023年09月14日 13: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中新网海口9月14日电 (记者 王晓斌)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3日印发的通知,海口市即日起施行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新标准: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该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海口市9月13日起施行住房套数认定新标准:“认房不认贷”。图为海口市区。中新网记者 王晓斌 摄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称,为更好满足海口市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明确,海口“认房不认贷”住房贷款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完)

【编辑:付子豪】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