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国防科工委系统工程二司司长王毅韧30日透露,民资和外资可以投资核电,但不能控股。中国确定的积极发展核电的计划将会向各类社会资本敞开一扇更大的投资之门。目前,民营和外资可以参股核电建设,而之前不对民资外资开放的核燃料产业,有关部门就一些环节的开放展开研究。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制定的大规模核电建设计划必须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必须改变现有单一国家投入渠道。《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建立国家投入、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和股权、债权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机制。
王毅韧认为,相对火电而言,核电投资周期较长、收益较好,在一些能源缺乏的地区电价具备与火电的竞争能力。中国核电发展总体上还处在初级阶段。王毅韧说,国家将按照总体政策和国际通行做法,给予优惠电价、部分免税等政策。
王毅韧还透露,目前,《原子能法》正在修改完善中,将适时上报国务院。《核电厂核应急管理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等正在修订中。(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