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美就"中国是否适用反补贴法"征意见 中方:不合法

2007年01月24日 08:23

  美国商务部昨天宣布,就“中国是否适用反补贴法”共征求到48条意见,其中最醒目的是我国商务部和两家中资企业的意见,代表了中方的声音。其余意见多数来自美国本土,赞成对华反补贴的意见呈现压倒性优势。

  所谓反补贴调查,即调查政府提供给生产商的补贴是否造成该国出口产品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如果美国确认中国适用反补贴法,将会对我国的出口商品造成“反倾销”之后的又一大隐忧。按照美方的设想,征求意见的阶段已经结束,最终决定也会在不久后出炉。

  我国商务部:美方做法不合法

  我国商务部明确指出,美国此次针对“中国是否适用反补贴法”征求意见的举动,在方式和内容两方面都是不合法的。

  就形式上来说,美方允许非当事人和法律限定之外的组织参与提议讨论,不符合美国的国内法。

  就内容上来说,对中国适用启动“反补贴法”既不符合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也违反了美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商务部援引7项法律依据指出,美国一方面出于反倾销目的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另一方面又要对中国适用针对市场经济国家的“反补贴法”,这将造成对我国国内补贴的重复计算。

  中方企业:改变要有现实依据

  针对美方的做法,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和金华盛纸业(江苏)有限公司提出联合意见函,对美国商务部的做法提出质疑。

  意见函指出,美国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较完整和明确的“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区分标准,以及认定和计算补贴收益的具体方法。把“反补贴法”限定在“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是在以上两方面的基础上确立的。如今若要改变这一做法,美方就必须证明在以上两方面中的至少一个方面有新的标准或做法。

  美方:赞成对华施压占多数

  美国本土参与讨论的组织涉及各个行业,比较集中的是林业、钢铁业、机械制造业等。在46个组织中,赞成意见占绝大多数,几乎占到80%。

  赞成方几乎众口一词,普遍将矛头直指中国对美国的高额贸易顺差,并且认为正是因为美国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中国政府给予中资企业的非法补贴,才使中国在制造业、钢铁冶炼业等行业,长年保持对美国的不公平优势。赞成方还认为,20年前制定的政策将“反补贴法”限定在“市场经济国家”,已经不符合现在的情况。

  少数几个反对的声音中,美国钢铁协会的意见最为全面,包括:“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不公平;会重复计算补贴收益不合理;贸然对中国启动“反补贴法”很可能引起物资短缺,物价上涨,给美国的国内经济带来不稳定因素。

  来源:新闻晨报,作者:周凯,王旭


 
编辑:闻育旻】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