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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SARS等病毒列入出口管制清单 9月起实施

2006年07月28日 20:42

 

    资料图:SARS冠状病毒图 中新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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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八日电(记者 俞岚)中国政府近日进一步完善了防扩散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商务部发言人崇泉今天在京表示,《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经过修订后昨日已由商务部正式公布。

  该《清单》将从二○○六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据介绍,《清单》新增了十三种病毒、毒素、细菌及设备;将十一种致病剂从管制清单第一部分移入第二部分,以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并将新近发现或生物学特征有明显改变的,可对人、动植物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病原体列入管制清单实施管制,如SARS冠状病毒。

  为适应国际防扩散和反恐需要,近年来,中国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相关行政法规,并依法实施了严格管理。

  崇泉称,商务部作为国家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主管部门,今后将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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