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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出台28条措施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2007年02月02日 18:51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2月2日在福州公布。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将从八个方面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说,2003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与福建省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福建许多支持。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与福建省政府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后,双方在促进闽台交流与合作、扩大农产品出口、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此次,国家质检总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深化与福建省政府的合作。

  《意见》提出28条具体支持措施,突出支持扩大对台交流与合作、支持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支持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支持提升企业和产业素质、支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支持优化对外开放环境,突出深化和完善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合作机制。

  葛志荣说,福建省委、省政府站在对台工作和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上提出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受到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并被写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六中全会决议等中央重要文件。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说,3年来,海西发展战略正得到越来越多国家部委的支持。目前已有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等20多个部委出台相关措施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2日,“国家质检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第二次联席会议”在福州召开。

  来源:新华网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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