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成品油原油市场实施新规 外企暂时不会蜂拥而入
2007年02月12日 14:21 来源:人民日报


    但由于目前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仍未与国外接轨,国内外油价仍存在倒挂状态,销售企业“越卖越亏”,所以暂时并不会出现国际石油巨头蜂拥而入。 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今年起,成品油、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新规——

  民营企业

  准入门槛调整了

  预留6到18个月整改期

  据悉,截至2006年11月底,我国社会批发企业占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社会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已成为我国成品油经营的重要力量。《办法》调整了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注册资金和配套设施的条件。

  根据成品油商品自身特点和近年来企业经营的先进经验,对企业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油库库容要求由原来的0.4万立方米调整为1万立方米。考虑到民营企业在石油产业方面才刚刚起步,所以预留了整改期,批发和仓储企业可以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整改,零售企业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结束后,仍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将会逐步退出成品油市场。

  外资企业

  石油市场开放了

  暂不会蜂拥而入占市场

  据了解,目前壳牌、BP、美孚等国外石油企业都已进入中国经营加油站和成品油零售,但由于政策限制,批发经营不得不采取合资的方式开展,而在原油方面,几乎没有经营的先例。新《办法》为外资全面进入中国原油、成品油市场提供了机遇。

  按照规定,外资企业要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要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这个准入条件并不高。

  但由于目前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仍未与国外接轨,国内外油价仍存在倒挂状态,销售企业“越卖越亏”,所以暂时并不会出现国际石油巨头蜂拥而入,抢滩我国成品油市场的情况。比如BP高层就表示,像BP这样的油品零售企业要申请批发牌照估计还有一段路要走,只有成品油定价机制与国外接轨后申牌才现实。

  主管部门

  服务监管强化了

  替代燃料纳入管理范畴

  针对近年来国内市场替代能源快速发展的形势,新的管理办法在原有气、煤、柴油基础上,将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纳入成品油市场管理范畴,实行统筹管理。

  明确企业年检义务,并赋予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违规经营企业的行政处罚权,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过程管理和市场监管力度。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未通过年检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经营资格的企业,将被撤销经营资格并退市。

  搭建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现共发布文字性信息34805篇,逾880万字,导入各省市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75134条,网站累计点击率逾2000万次,实现了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龚雯)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