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试行供热计量收费 价格由基价和计量价构成
2007年02月15日 09:15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昨天了解到,本市已确定54家公共建筑用户为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单位,从2006年~2007年采暖季开始,试点用户将按照实际使用量交费。

  这次热计量试点价格将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按照用户建筑面积征收,热价标准为12元/建筑平方米,用户无论是否用热都需照此交费。同时,在此基础上,按照用户热表显示的用热量征收计量热价,热价标准为0.16元/千瓦时(44.45元/吉焦)。市热力集团将对试点单位按照热计量价格收取供热费用,用户多用热多交费,少用热少交费。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试行热计量价格收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推进本市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实施供热计量收费,不仅有利于提高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还有利于推动建筑节能的改造,以及提高供热质量、促进供热管理水平的提高。”

  据了解,本次试点的供热面积约300多万平方米。参与本次试点的用户,主要是市热力集团供热范围内具备热计量条件的部分公建用户,其中包括中央及北京市15家机关单位。(孟为)


 
编辑:席梦婷】
:::相 关 报 道:::
·供暖改革还需迈过几道坎儿? 补贴可借鉴公积金
·北京发布“十一五”供热规划 供暖有望按栋计费
·业主花钱“糊里糊涂” 供暖价格究竟谁说了算?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