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薄熙来:“两税合一”后有些外企身份需重新认定
2007年03月12日 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昨日表示,在“两税合一”以后,“有些外资企业的身份需要重新认定”。

  薄熙来在回答“假外资”现象能否改观的问题时说,在总体健康和成功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个别现象(指“假外资”)。对此,“有些外资企业身份需要重新认定”。在经济体制逐步健全的过程中,这些都是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所谓“假外资”,一般指那些在“两税合一”之前,为享受外资企业优惠税率,由境内资本在境外注册成立的企业。

  他表示,目前尚未得到去年我国贸易顺差的具体数字。在平衡贸易顺差方面,“政策制定的趋向是寻求贸易平衡,抑制过大的贸易顺差———但中国的顺差是结构性,我们要积极研究应对。”

  薄熙来说,“两税合一”对各种类型的企业会产生不同影响,但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开放的市场环境,对大家都有利。“中央政府和各部门对‘两税合一’是非常慎重的,考虑了方方面面的意见。总的感觉,这个政策的出台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对企业总体来说也很有利。而且,对于中央政府而言,这项改革的出台是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的,是‘花钱买公平’。中央政府并不是为了从某方面多收一些钱,而主要是立足体制创新,力争营造一个更好的市场环境。”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