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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商家不买账 购物袋“环保税”遇操作难题
2007年08月02日 13:37 来源:消费日报

  今年3月,爱尔兰政府把每个塑料袋的税收提高7欧分,即每个塑料袋的税收由原来的15欧分提高到22欧分,以减少环境污染。英国也在不久前提出“使用塑料袋征收环境税的议案”。意大利、肯尼亚等国早已对塑料袋征收了相关税赋。而我国,尽管在两年前就有环保人士呼吁对塑料袋征收消费税或环境税,旨在降低塑料袋的生产、使用,但时至今日,塑料袋税开征之事却未见丝毫动静。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消费环境的不成熟,让塑料袋税难以启动。

  早在2005年,征收塑料袋税的意图已经初见端倪。北京市政协委员郭耕在当年的“两会”上建议,以征收环保税的方式,提高塑料袋的销售价格,限制人们无节制地使用塑料袋。北京市发改委在回复时表示,已经向财政部提出将塑料袋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建议。同年,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十一五”税改方向时透露,税改将包括调整完善废旧物资的税收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税收征管;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制定鼓励节能的税收政策,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等方面。专业人士则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对此,西安交大经济与金融学院李香菊教授分析认为:“在中国执行‘绿色税收’思路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很多,比如,严格限制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并将其纳入消费税征收范畴。”结合我国国情,执行绿色税收的思路,将把一次性筷子、塑料袋、纸尿布等纳入消费税征收范畴。

  两年过去,伴随各国关于塑料袋等资源、环境产品税费体制的健全和完善,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的相关工作迟迟没有展开。

  尽管近10年来,广州的塑料垃圾增长了近40倍,垃圾中的塑料袋一年达近70亿个,大部分市民深知塑料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但近日,广州媒体的一项调查显示,接受“征收塑料袋环境税”的只有少数人。究其原因,有环保人士指出,推广塑料袋有偿使用,目前存在两大难点。首先是没有针对塑料袋使用的法律规章,很大程度上只能靠消费者自觉,这使有关部门即使想做工作,也无法可依;其次是推广难,虽然商家普遍赞同有偿使用,却害怕因此得罪顾客而不敢尝试。

  北京市发改委曾经表示,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在生产厂家生产塑料袋和超市为顾客提供塑料袋这一过程中,生产厂家、超市、顾客都对制造污染负有责任,理应各自承担减轻或消除污染的义务。对此,有消费者认为,商家收取塑料袋税,未必就用在环保上,而可能成了他们利润的一部分。也有人称,买平价商品收取塑料袋税很不合理,“我买的青菜才1元多,还要另交塑料袋钱?”而一些经营者则表示,让消费者为塑料袋买单有难度,“如果要强行征收,可能会赶走客人。这样的法规就算颁布,也缺少实际基础。而且,税收中的一部分应用于污染治理,不应再征收额外费用。”

  另外,从政府角度考虑,塑料袋税操作起来的确不容易。一是塑料袋生产过程比较简单,产品运输方便,厂家生产不受地域限制;二是地方不能开征税种,因此“征收塑料袋环保税只能在国家层面实施,地方根本无法进行”。

  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超市门店一天的平均客流量超过1万人,按这个客流量、每个顾客平均消耗2个塑料袋计算,保守估计,仅一家超市一个月至少使用60万个塑料袋。而根据别国经验,实施塑料袋税的确可以起到保护环境,减少使用塑料袋的作用。塑料袋征收税费所得的财政收入,可以用来研制环保方便袋,处理以前形成的塑料垃圾。当爱尔兰还在对每个塑料袋征收15欧分税款的时候,已经使90%%的白色污染得到控制,其所收资金用于废塑料袋的收集,成效显著;韩国自1998年对塑料袋实施收费政策后,使用量骤减80%%。

  不过,有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议,如果真要征收塑料袋税,费用也不宜太高,应依据买东西的价钱来判断。如果买贵重物品,加5毛钱无所谓,但是如果买平价商品,则应再少些,可以考虑实行阶梯式收费。(史晓菲)


 
编辑:杜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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