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奥运网|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育|健 康
汽 车|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 图 片| 社 区|图 片 网|华文教育|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吴英“金字塔”集资链拆解:一张白条9000万元
2007年08月14日 13:1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吴英本色集团非法集资案又有新进展。

  记者获悉,8月10日下午1点,吴英案从金华市检察院退回东阳市检察院。这意味着金华检察院认为仅凭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吴英构成合同诈骗犯罪。此前吴英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金额过亿,按有关规定由东阳方面移至金华审理。

  记者还从相关渠道获得一份东阳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这份长达47页的东公诉字[2007]第343号文件中,逐一记录了吴英等8名犯罪嫌疑人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

  正是通过这份文件,记者初步还原出一个以吴英为首、林卫平等7人为"一级代理"的集资模式。通过逐级的再借贷,100多人的"下下线"被卷入吴英案中,形成一个类传销的金字塔集资模型。

  "我们都被吴英'绑架'了。"作为"下下线"之一的义乌老板朱某对记者说。她在案发后一直因集资款而四处躲债,在她的再借贷之下有更多从事货代、房产中介、印刷厂和餐饮服务业的人陷入其中。

  吴英案不过是中国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的一个缩影。7月30日,公安部公布了上半年共破获747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

  一张9000万的白条

  "经向林卫平借到人民币9945万元整。"记者获得的一份落款为"借款人吴英"的借条这样写着。

  这张借款条为复印件,字迹略显潦草,所用的纸是巴掌大小的888便笺,上面没有任何公司的抬头。

  这张9000多万的借条日期是2006年7月24日,斯时正是吴英最为风光的时刻。吴英的许多借款都用了这种白条的形式借得,数额大则9000余万元,少则数十万元。

  据起诉书显示,吴英早在2004年就开始涉足高利贷业务。

  其最初活动地点不在她的家乡东阳,而是在更为富庶的城市宁波。2004年9月,吴英就从夏某等4人处借款,开始的第一笔借款金额只有区区25万元。在整个2004年,吴英显得十分小心谨慎,单笔借款都没有超过10万元。

  据了解,2004年前后,吴英在东阳市内的产业只有喜来登俱乐部、西街贵族美容、千足堂足浴等,资产数量至多在千万左右,日后闻名一时的本色集团也还没有成立。

  2005年起,吴英的借贷轨迹转回东阳。是年本色集团成立。也正是从此以后,吴英逐渐享有了"亿万女富豪"的光环。2006年8月10日到10月12日,吴英在东阳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本色商贸、本色车业等12家实业公司。一度东阳的黄金地段遍布本色集团投资的产业。

  <起诉意见书>第4页显示,从2005年到2007年1月间,吴英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为名,非法吸收存款共计90089万元,所得款项被吴英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个人挥霍、本色控股及下属公司的经营与管理等,并造成巨额存款无法归还。

  起初,吴英吸收存款的利息约为7厘-1分/天(年利率约为256%-548%),以借100万元为例,她每天需要支付放贷人7000元,每个月就高达21万。而央行的基本贷款年利率一般在5%-6%之间,吴英的出价是央行基本利率的50到100倍。

  知情者称,一些早期借钱给吴英的人确实发了一笔横财,"她必定要让一些人先尝到甜头,这样雪球才能越滚越大"。而吴英及其本色集团的大规模投资计划,也让许多人深信不疑。

  2006年,吴英的地下借贷利息降到5厘/天,却有更多人趋之若鹜。在部分当地公职人员的信任之下,吴英"信誉"陡然上升,包括那张9000万的白条,都是在那个阶段签的。

  [1]  [2]  [3]  [4]  [下一页]

 
编辑:邱观史】
:::相 关 报 道:::
·浙江女富豪吴英涉案金额达十亿 将被诉两项罪名
·从亿万富姐到阶下囚 吴英丈夫:她出名只为炒作
·“东阳富姐”吴英案涉案人员首起经济纠纷案撤诉
·调查对象积极配合 “亿万富姐”吴英案进展顺利
·吴英非法吸储案调查进展顺利 没有政府官员涉案
·吴英案债权人名单浮出 共有137人包括部分官员
·多人因吴英案被捕 义乌管民间融资引商务部关注
·"传奇富姐"吴英被批准逮捕 同时被捕还有6人(图)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