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破解职工有假不敢休之谜:带薪休假面临四道坎

2007年12月30日 11:08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按照条例规定,即便是个体工商户的一名雇工,但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像广东、湖北等地,已经把带薪休假纳入新版劳动合同。但也发现,很多地方还没有考虑出台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

  “2008年起,真的可以年年享受带薪休假吗?”面对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现实,很多职工心存疑虑,尤其是一些中小规模私营企业的职工,“有假不敢休”成为一种普遍心态。

  带薪休假要冒“风险”?

  ●声音

  “正常休假都无法保证,还想带薪休假?休假回来恐怕饭碗都丢了。我们是干一天活,拿一天工资,老板哪里会让我休假还给发工资?每年也就盼望着能在春节多休息几天。”

  ———浙江一家私营服装厂工人张春晓

  张春晓所在的这家服装加工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主要出口,生产旺季订单多,加班加点是常事。以前,张春晓甚至都没有听说过带薪休假。“现在虽然有了规定,但如果企业不主动安排,我也不会主动向老板提出要求。因为那样的结果,恐怕就是在‘带薪休假’和‘饭碗’之间做选择题,太不划算了……”

  【现象】

  相当多私营企业的职工抱着和张春晓同样的顾虑。一个多月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公开征求建议时,就有很多人担心,就目前劳动者就业环境来说,带薪休假可能在相当多的私营企业那里演变为“没有休假”。一方面,老板为了追求更多利润,很难主动情愿让职工带薪休假。另一方面,目前,劳动力在市场上处在买方市场的情况下,能找到工作已属不易,劳动者在很大程度上不敢冒着丢掉饭碗的风险和老板较真。

  【透析】

  10多年前,尽管《劳动法》规定了“带薪休假”,但由于不具可操作性,带薪休假对大多数职工还是一个陌生词。要带薪休假,就可能丢掉饭碗———面临如此风险,谁还会考虑带薪休假?各地应该积极出台实施细则,让各类经济组织的职工享受带薪休假成为一种常态,不能让私营企业成带薪休假的执行盲区。

  [1]  [2]  [3]  [下一页]

编辑:吉翔】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更多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