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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新保户应关注"额外责任" 盲目退保不划算
2007年04月06日 16:17 来源:广州日报

  重大疾病保险:是以重大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确诊患有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则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今年1月1日,保监会要求返还型健康险全面退出市场;日前,《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公布。重疾险不断升级换代,老保户和准保户们要不要投保、退保的困扰也随之而生。其实,对老保户而言,退保很可能得不偿失,而对新保户来说,由于重疾险的疾病定义、理赔标准逐步走向“大一统”,因此要格外关注一些“额外责任”。

  保障保费齐升 退保要慎重

  重疾险不断变革,对保户最直接的影响一是保障步步升级,二是保费“上台阶”。

  在年初返还型健康险全面退市后,以前作为主险的返还型重疾险变成了组合型的重疾险计划。保险公司按规将原来有返还功能的重疾险调整为没有返还功能的附加险,但在组合中,分红性质的主险填补了重疾险不返还的功能,同样可以达到“有病理赔、无病还本”的作用,并且,不少保险利益得到优化,当然,保费也随之提高。

  以友邦保险为例,“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换代为“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保障也有所变化。首先,60岁后,身故或重大疾病所能获得的赔付均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20%,而老产品只按基本保险金额赔付。其次,满期保险金的给付年龄也提前到了80岁。

  不过,与之相对应,新产品的保费比老产品提高了近一成,以30岁男性投保10万元保额为例,20年缴费,年缴保费由3620元升至3980元。

  同样,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实施后,对重病险产品的价格也是看涨的居多。

  因此,对老保户来说,是否应该退保再转投新保单,以保证自己享有更好的保障呢?其实,并非所有老保户都有必要转投新保单,不妨等等看所投保的公司是否会有针对老保单的升级举措。

  并且,即使是不能免费升级的老保单,退保也很可能得不偿失。首先,必然要面对退保的损失,如一保户已缴纳了两年共计近6000元的重疾险保费,如退保约只能拿回2000多元;其次,因为再投保时年龄增大,费率也将增加,等于又间接损失了一笔保费。此外,还可能面临因身体状况变差,保险公司不予承保的风险。

  标准一致 “附加值”更重要

  新规范出台后,保险公司比拼病种、理赔标准的意义已经不大。有迹象显示,目前保险公司已开始主打“额外责任”牌。

  以重疾险新规颁布后,首家更新重疾险条款定义的信诚人寿为例,其新产品率先将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向前端延伸:当保户所患的一些重大疾病还没有达到条款约定的严重程度时,可先赔付相当于基本保额15%的及时援助金。

  那么,面对“变脸”后的重疾险,哪些“附加值”能让钱花得更“值”?一是要优选与上述及时援助金类似、可扩大重大疾病给付范围的产品。如包含“生命关爱保险金”的产品,也就是当保户患有终末期疾病,存活期在一定期限以内时,可以按照保额给付保险金,这样就等于将有限的大病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二是要优选疾病与身故观察期较短的产品。目前,保险公司所规定的疾病与身故观察期通常有一年、180天和90天三种,个别公司没有观察期。(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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