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严重违规者将可能遭十年禁考

2006年08月29日 15:36

  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消息,今后,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严重违规的应考人员,将可能面临长达10年的禁考,同时,违规情节严重的考试工作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财政部近日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的,该《办法》自2006年9月10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执法主体,规范了应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程序和处理措施,同时明确了对违规试卷、违规考点的认定和处理。该《办法》的发布,将进一步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遏制和处理注册会计师考试及组织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从而确保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

  新发布的《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严肃考纪、严格处罚,严重违规的应考人员最高将受罚10年禁考。二是系统列举了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并确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处理程序,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考试工作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明确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违规行为的处理机构。四是进一步规范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和处理程序,既为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提供了可靠的法规依据,又能够保障应考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已有56万人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确保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质量,维护考试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透明、公平和公开。


 
:::相 关 报 道:::
·中国力争今年内将全国执业注册会计师全轮训一遍
·中国企业会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