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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推进困难 发改委或调整资源性产品价格

2006年12月27日 10:44

     石油、天然气、水、电、煤炭以及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将在现有基础上全面调整,并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 中新社发 曹志政.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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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2007年,国家发改委拟用价格这一超级杠杆来促进目前推进困难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石油、天然气、水、电、煤炭以及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将在现有基础上全面调整,并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

  26日,发改委一位官员透露,11月15日,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原则通过了由发改委价格司起草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目前,该《意见》正在征求各地方意见,但还没形成正式文件;估计《意见》将在年底前上报国务院。

  据透露,在当天的会议上,价格司提出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四原则”: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让资源性产品价格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落实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所有的企业、单位和居民,凡是排放污水的,需缴纳污水处理费;凡是产生垃圾的,要缴纳垃圾处理费;排放污染的要缴纳排污费;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保持社会稳定,在实施的过程中则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其中,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改革、煤炭价格改革、电力价格改革、水价改革、生活垃圾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价格改革等方面,被列为明年价格改革的重点。

  明年发改委将继续推动电力价格改革。2007年电价改革的四项任务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电厂脱硫,落实差别电价政策。

  同时,适当加大水价改革力度。在水资源费、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三项改革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倾向于把污水处理费改革作为重点。国际上通行的水价构成是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各占50%,中国目前36个大中城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平均每吨0.67元,约相当于处理成本的67%。

  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日前在全国物价局长会议上指出,中国的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费均偏低,要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任务相当艰巨。

  此外,推进垃圾处理方式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的改革,也成为明年价格改革的一个重点内容。

  据了解,中国目前已开征垃圾处理费的地方,平均征收率不足30%,有些地方不足10%,县城及农村基本没有垃圾处理设施,设市城市垃圾集中处理率仅为52%,无害化处理率仅为30%左右。发改委的初步意见是结合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要能够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各个环节成本,并使从业企业合理盈利。

  明年价格改革还有一个重点,就是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发改委将运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垃圾、煤矿瓦斯、煤矸石等进行生产。同时,还将对再生水、海水淡化、微咸水和雨水开发利用制定支持性价格政策。

  针对有专家认为“此次价改方案依然没有摆脱成本定价这种计划经济的定价模式”的观点,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王永治表示,目前中国法制体系和市场发育均不够完善,政府指导性的定价在目前还是很有必要的,但具体办法可以改进。同时,价格必然以成本为基础,发改委将环境治理等成本计入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做法,也是正确的。

  他表示,价格杠杆在促使节能降耗上,成效比任何别的手段都更明显。(侯利红)


 
编辑:席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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