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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燃油税改革声又起 列入国税总局工作范围

2007年01月31日 11:23

    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将研究物业税方案、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等内容列入2007年工作范围。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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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其中将推进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研究物业税方案、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等内容,列入2007年工作范围。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在2003年我国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已经将增值税、燃油税等几个重点税目的改革列入计划之中。去年企业所得税并轨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国家开始将剩下的几个税目改革提上日程,以加快改革步伐。

  物业税:从“空转”到落实

  一直被市场认为是投机倒房杀手的物业税,今年也被列入工作重点之中。

  此前物业税曾在小范围内的几个地区“空转”过,以给改革提供数据支撑。据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税的方案制定目前有两套思路,一套是将所有关于房地产的税费全部加到一起,统一交纳物业税。另一套思路是把主要几个税种统一到一起。这两个思路被称为“大方案”和“小方案”。

  但也有专家质疑,目前我国产权不明晰,包括财产的评估机制都不健全,物业税的推出有很多困难。

  出台燃油税呼声再起

  国税总局表示:“2007年要总结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经验,推进中部地区部分城市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在全国全面实施的方案。”

  近期在油价回调的过程中,燃油税的出台再次引来人们的呼声。

  安体富表示:“燃油税已经酝酿了好多年,原来方案的思路是将养路费改为税收,但是油价一直不稳定,就将方案搁置了。一等下来,燃油税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譬如要保护环境等责任,国税总局开始考虑重新设立方案。”

  物业税是房地产市场的内在稳定器

  “我国房地产市场还缺少一个内在稳定器,所以总是需要外部的力量去调控来调控去,这是我们冲突和矛盾的焦点所在。”在日前举行的“2007中国地产新视角——和谐地产高峰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秘书长樊纲说。

  应以平常心对待物业税

  截至目前,房产交易(包含二手房交易)中涉及到的税费有多种,比如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一些新的税费的开征都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一定影响。比如对于5年之内转让二手住房征收赢利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该政策目标直指房地产投资者。政策出台后,按照目前上海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水平,投资普通住宅5年内已经无利可图。很多人为了能够赶在该政策实行前脱手,更是出现一个集中的交易办理高峰。

  (来源:市场报,作者:孟斯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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