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基金投资热引出变种 数亿“地下基金”网络传销(2)

2007年01月31日 14:19

  传销?非法集资?

  在相关人士的介绍下,记者参加了一次该基金的小型推介会。会议的参加者只有五六个人,而且相互之间都有亲属或是朋友关系。该会议的组织者据说也刚加入该基金不久,目前手里已经发展了几十个下线。他每天都忙着发展与接待新成员,还要负责给下线返红利,非常忙碌。

  他向参会人员表示,“这个基金是从北京传过来的,有中央高官的亲属直接参与,可信度是很高的。”对于记者提出的高额回报无法确保、网络营销无法监控的问题,他表示,这个基金是由美国的公司做高利润的投资,他们赚大头,投资者只是小头。至于“网络投资模式”,他则说,这种投资最重要的是越早加入越好,风险越小,要倒霉也是后加入的人倒霉。目前太原才刚刚开始发展,所以肯定早期投资的人是能得到高回报的。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事实上近两年来,一些打着“境外基金”幌子,在民间进行非法集资的“地下基金”已屡屡被曝光。早在2004年,国家就查处了一种由所谓“世界网国际有限公司”发行的 “互联网基金”,其由传销人员替购买人在互联网上申购,号称可以赚取美元。

  相关人士指出,这些所谓投资理财产品大多是以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用后来人的钱给前一批投资者发放红利,拆东墙补西墙,早晚资金链条会断裂,最后投资者的钱将血本无归。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对基金的发起、设立、托管、运用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任何机构未经国家职能部门审批面向投资者发售的“基金”都是非法的。此外,人民币能投资境外市场的渠道有限,目前只有几家银行和基金公司获得了通行证,像该基金这样直接将人民币投资到境外市场显然是违法的。与此同时,该基金的所谓推广项目,有明显的非法传销“拉人头”的性质。传销基金是通过个人私人账户转账,其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更何况是利用网络进行营销,这里面存在着极大的风险性和欺骗性。

 

  谁来监管非法基金

  记者发现,积极参与投资该基金的大多是一些离退休人员,他们以往的投资渠道非常狭小,对投资市场可谓知之甚少。国债、人民币固定收益产品回报太低,收益高一些的产品还有投资门槛和期限的要求,将中低收入群体拒之门外,股票、外汇、黄金等投资风险大,专业程度高。目前惟一能被大众接受,而且赚钱效应显著的就是开放式基金。尤其是去年以来,基金在民间的口碑甚佳。因此许多投资者一听是基金投资就先入为主地相信了。

  尽管也有一些投资者将信将疑,但当他们试图从正规渠道了解该基金的相关信息时,却发现要查证这样一家基金投资公司是否属正当实为难事。

  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他曾经向当地的监管机构询问过此事,但工作人员要么说不了解,要么说工作忙这种事情管不过来。他曾经试图通过电话向国家专门监管机构咨询,但服务总台要求必须有具体的联系人才能转接,虽然这家机构在网上公布了投诉电话,但打过去从来都没有人接。

  而他从公安局网管处得到的说法是,必须要有实际亏损才能立案侦查;电信管理局则表示不能监管境外注册的网站;工商局认为网络举证太困难,调查和处理的难度很大。而一旦网络传销发生风险,受害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相关人士表示,在政府尚难介入的情况下,投资者擦亮自己的眼睛是最重要的。其实,这种骗局的基本模式就是一次性投资、多次分配,是用后续的投资解决前期的分配。早期,由于收益高,会诱惑更多的人来投资,所以早期的投资者会赚到钱,等到投资人减少,投资规模缩小,达不到支付投资人红利的时候,这场游戏就宣告结束了,晚到者就将血本无归。所以,这不过是非法传销的一个变种,只是披上了“基金投资”的漂亮外衣。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作者:张帆)

[上一页]  [1]  [2]

 
编辑:席梦婷】
:::相 关 报 道:::
·香港金管局报告指出对冲基金有可能威胁全球股市
·闲钱投资基金理财心不慌 两年“捂”出高收益
·“基民”过度热情传危险信号 基金高管齐言降温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