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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财政部原处长获刑9年
2007年03月12日 08:51 来源:北京晨报

  昨天,记者获悉,财政部金融司政府贷款二处原处长邢晓明被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这是继国家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被判刑之后,财政部又一名落马官员。

  邢晓明在2000年6月就任财政部金融司政府贷款二处处长。经查,邢晓明利用其主管审批地方政府和国内企业申请外国政府贷款的职务便利,为诚奥达公司代理申请贷款及其相关项目的审批提供便利,为其谋取利益。自1999年至2005年1月,邢晓明先后收取该公司总经理韩冰所送美元1万元,人民币3万元。此外,在2000年至2005年1月间,邢晓明还在为一家香港公司办理项目审批时提供便利,多次收受该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蒋某所送美元共计8.3万元。诚奥达公司在徐放鸣案中也有很不光彩的表现,先后分4次给予徐放鸣20万元人民币和10.8万美元的贿赂。

  2005年9月,42岁的邢晓明被检察机关逮捕。经司法机关查证,邢晓明以其个人名义的存款,共计美元27万余元,人民币23万余元,其中除了被认定为受贿所得的钱财之外,其余美元18万余元、人民币15万余元,邢晓明均没有证据证明合法来源。

  法院鉴于邢晓明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最终对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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