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贸易保护“众矢之的” 如何反击各有说法(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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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成贸易保护“众矢之的” 如何反击各有说法(3)
2009年10月27日 10:53 来源:金融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未知的影响

  问及官司胜诉的可能时,倪定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说我们已经动用了不少力量了,让更多的人听到企业的呼声。因为他清楚官司输了,影响的不仅仅是这几百家企业。

  宋泓很明白倪定这种心情,“外国的贸易限制对中国的相关产业和中小企业冲击非常大。因为我们受到限制的这些产业都是出口导向性的,出口依赖程度很高,而且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就业比例也比较高。采取限制之后,很多企业比如专门供应国外市场的就会停业或歇业,这对我们整个行业影响都很大。

  梅新育补充说,这只是最直接的影响,最可怕的其实是间接影响。因为贸易争端对贸易环境构成了巨大的干扰,这种隐形的损失难以量化。同时由于中国是世界大国中对外贸易依存度最高的,所以这种影响损害也最为突出。

  《没有“中国制造”的一年:一个家庭在全球化经济中的真实经历》的作者萨拉·邦焦尔尼女士以其个人亲身经历证明:在生活中有没有可能一年不用中国货,结果是否定的。“中国制造”已经渗透到美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中国出口的产品受到限制,对采取贸易限制的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不会产生有利的影响。

  宋泓为我们解释了其中的原因,采取贸易限制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这些做法其实对本国经济的促进作用并不是很大。一方面这些行业里本国生产的工人本来就不多,扩大不了本国的就业;另外这些产品本身在当地的消费需求比较大,都是价廉物美的产品。采取贸易限制措施,对于这些国家直接进行竞争的企业并不具有促进生产的作用,反而对于他们的消费者却是很大的损失。何况,我们的很多出口的产品跟实行贸易限制的国家当地的生产商之间,实际上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有时甚至是一种互补关系。比如说轮胎行业,许多国家当地生产的主要是一种原配的轮胎,而我国生产的只是配件。

  梅新育也认为,采取保护措施只能损害进口国相关部门和消费者、下游企业,维护发起保护的行业或工会等利益集团,总体上是没有用处的。

  贸易保护会引起对方国家的反应甚至报复。国际经济特别在贸易领域各国应该是互利互惠的,目前来看全球范围内经济结构的平衡增长确实是应该的,但是过去的失衡实际上是经济全球化的结果,要改变这种失衡状况需要各方共同的、积极的努力,而不应该采取贸易保护的手段、人为地恢复这种平衡,而且这种平衡的恢复应该是长期的,需要各国不断沟通,消除分歧,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G20第一次峰会已明确,各国之间不要再采取贸易限制。其实各国都知道贸易保护主义对于这种危机中的经济来讲,只会雪上加霜,不会有太多的促进,也不能保障本国经济很快就恢复。如果全球没有一种健康的贸易投资环境的话,一个国家的经济恢复是不可能的,即便是美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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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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