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资领域需要关注的几大问题
1、产能过剩问题突出,有些行业仍在重复建设
目前,我国产能过剩问题较为突出,从低端到高端、从内需到外需、从传统行业到新兴行业产能均不同程度面临过剩问题。一是外需行业产能过剩问题难以解决。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以来,中国出口呈现急剧下滑趋势,导致大部分为外需服务的生产能力出现过剩,其中不仅包括纺织、鞋帽、箱包等低端产能,而且还包括多晶硅、光伏太阳能电池等高端产能。二是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传统行业产能已经过剩,但在建和新建项目仍有较大的规模。据统计,2008年底我国粗钢产能6.6亿吨左右,目前实际需求为4.7亿吨左右,1.9亿吨左右产能出现闲置。水泥行业总产能达到17-18亿吨,而市场需求量大约为14亿吨,存在3-4亿吨过剩产能。三是部分新兴行业也显露产能过剩迹象。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目前在我国属于新兴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需求市场尚未充分建立。但是在本轮大规模投资的刺激下,部分新兴行业由于新建项目快速增长,产品需求相对滞后,已经出现产能过剩迹象。同时,部分投资项目存在前期工作不扎实、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趋同化倾向突出等问题,重复建设有所显露。
2、投资增长主要依赖政策拉动,支撑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不强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呈现出"增长靠投资、投资靠政府"的特征。在政府大规模投资和宽松货币政策的配合下,出现了国进民退和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争利的局面,部分国有资本大规模进入竞争性领域,挤出了社会投资。如国有企业在各地土地拍卖中频频成为"地王",中粮收购蒙牛,国有亏损企业山东钢铁收购民营盈利企业日照钢铁公司,民营航空公司基本退出航空运输领域等。社会投资由于受到市场信心、国外需求、融资约束、市场准入限制等影响,增长乏力,尚未出现由政府投资向民间投资的增长动力转换趋势。
3、地方配套资金不足,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隐含系统性金融风险
地方配套资金不足,资金到位率偏低。尽管政府投资在短期是扩大内需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但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项目资金配套能力较弱。当前地方政府投融资方面面临的困境是,一方面财政实力有限,配套资金不足,影响中央政策的实施效果;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融资平台遍地开花,银行盲目授信、资金运用不透明、信贷资金财政化等各种问题不断集聚和突现,给地方财政、银行风险和经济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
地方政府出于融资和保障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供给而建立了各种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承贷主体统一向银行贷款,然后再将贷款转贷给企业或项目,使债务信贷化。今年新增贷款的增量大部分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据有关部门的调研,2009年6月末,全国共有政府投融资平台约8000多家,总资产近6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约60%,平均资产利润率不到1.3%,特别是县级平台几乎没有盈利。政府投融资平台总体负债率较高,盈利能力较低,透明度较低,银行对平台及地方政府的整体债务水平难以准确评估,信贷资金监管难度较大,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潜藏着系统性金融风险。
4、投资效益进一步下降
过度依赖投资拉动增长,一定会出现投资回报递减的现象,也就是说投资效率下降。增量资本产出率是反映投资效率的主要指标,这个指标的意义就是每增加1块钱的国民生产总值,需要投资多少钱。美国、德国、法国、日本和印度这些国家每增加1元的国民生产总值一般需要投资1到2元。我国从1995至2009年15年内平均增量资本产出率是4,也就是说我国每增加1元的国民生产总值需要投资4元。预计2009年我国的增量资本产出率将达到创纪录的9.5,不仅大大高于平均水平,也大大高于1998和1999年通过扩大国内需求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时增量资本产出率水平。目前,我国的投资主要靠银行信贷支持,投资效率过低意味着银行信贷回收前景堪忧,金融系统风险加大。
三、投资领域宏观调控的重点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还不高,改善基础设施、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发展公共卫生和基础教育等,都需要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保持较快的投资增长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特别是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投资仍是拉动经济增长最直接、见效最快的手段。但如果不通过需求结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等结构性调整来释放出民间自主性投资,难以解决产能过剩、重复建设、国进民退等问题,难以实现增长动力由"政策刺激的内需增长"向"自主性内需增长"的切换,难以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难以保持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较快增长。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投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1、增强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
深化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管理体制改革,在铁路、通信、航空、石油化工等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与社会发展领域引入竞争,尽快清理不合理的限制性行业准入制度,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这些领域。扩大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范围,对民间投资投向国家鼓励的领域、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公益性事业和进行自主研发的,要在税收、融资、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拓宽民间投资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切实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
2、发挥好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作用
明确政府公共投资范围,进一步把公共投资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并加强对发展新兴产业的引导。建立健全公共投资正常增长机制。有效地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引导企业围绕主业和发展实体经济进行投资,加大对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投入,国有房地产企业应从竞争性房地产领域逐步退出,更多地承担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要明确按一定比例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建设。
3、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围绕企业兼并重组中遇到的税收分成、社会保障、债务等难点重点问题,研究制定财税、金融、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方面的政策,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发挥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积极推动企业并购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
4、改进和加强投资管理与调控
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围绕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过度扩张,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联动联控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把好用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信贷审批、产业政策审核等各个关口,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规占用土地、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新上和在建项目要制定更加严格和可操作的处罚措施。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国家信息中心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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