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奥运|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
汽 车|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 图 片| 社 区|图 片 网|华文教育|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消费提示:打折优惠 商家不得滥用"最终解释权"
2007年07月30日 14:27 来源:新闻晚报

  原以为凭公司优惠券,在购物时可以享受“买二送一”,可兑现时却遇赠品“缩水”,当初承诺的1000克奶粉变成了700克。日前,卢湾区消保委受理了该投诉,并表示商家无权滥用“最终解释权”。

  本月初,陆小姐付270元购买了两罐某公司品牌的奶粉(每罐1000克),由于持有一张该公司的优惠券,券上写明“凭公司此优惠券,在超市购买满两大罐奶粉的收银条可免费获取同类产品一大罐的奶粉”,于是就拨通了公司电话,要求公司将赠品送货上门,不料公司称大罐赠品奶粉缺货,只能赠送两罐350克同类别的奶粉,并称他们有最终解释权。

  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公示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向消费者作出许诺的,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应当与许诺相一致。卢湾区消保委指出:该公司的行为显然与上述规定不符,至于“最终解释权”一说,只不过是一方托词。

  最终,公司同意按优惠券上的承诺办理。赠送给陆小姐3罐350克的奶粉,消费者表示接受。区消保委提醒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能随意更改承诺,履行承诺不能打折。(沙情奕)


 
编辑:杜晓辉】
:::相 关 报 道:::
·不法商家谋利出新手段 买手机当心电池偷梁换柱
·超低价背后可能暗藏陷阱 买电脑当心商家连环套
·北京一家餐厅擅改打折条件 法官判其赔偿违约金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