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为促进入境旅游,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出台了“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将从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基金中抽出100万元用于奖励有效开拓入境旅游客源市场的国际旅行社。
据了解,该奖励办法共设置自组外联奖、临时包机专列包船奖、会展旅游奖、旅游新线路开发奖等四个项目,用于鼓励国际旅行社为广西招徕境外旅游客源。“用于奖励的数目今年将近100万,以后还要增加。”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负责人说。他还表示,无论是区内还是区外的国际旅行社,只要为广西招来了一定数量的境外游客,都能获得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同时要求,各市也要推出相应的奖励制度,激励旅游企业加大招徕境外旅游者。
据了解,出台这一奖励办法,主要是要调动旅行社的积极性,主动争取境外旅游市场,更加主动融入市场。
据悉,2006年广西入境旅游者170多万人,同比增长15.6%,国际旅游外汇收入4.23亿美元,同比增长17.9%。全年旅游总收入367.74亿元,比上年增长19.5%。(杨绍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