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艺评:以儆效尤 让劣迹艺人“退无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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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艺评:以儆效尤 让劣迹艺人“退无可退”

2022年09月14日 11:38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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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北京警方通报演员李某某多次嫖娼被行拘。随着“实锤”落地,多家品牌终止与其合作,错愕的粉丝纷纷“脱粉”。更多网友则表现出不解:违法艺人屡有前车之鉴,为何仍有“顶流”不断跌落?

  近几年,演艺圈艺人接二连三口碑“翻车”,除了艺人失德问题,也有其结构性成因。一方面,部分经纪公司艺人准入门槛低,一些产业链从业者为了迎合受众口味,重流量轻艺德,甚至为某些品行不端的艺人“开绿灯”;另一方面,劣迹艺人违法后承担的经济成本太低,有人甚至凭借之前高昂的代言费继续奢侈的生活。

  此前,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多部委陆续发文,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各行业协会也表态“对劣迹艺人零容忍”。一系列重拳出击,为艺人们敲响了警钟。而艺人“塌房”之后,除了道德谴责和行业惩戒,还应提高其违法成本,使其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让他们“输不起”,才能更有效地以儆效尤。

  品牌方、影视公司与艺人签订合同,看中的是其名气、形象和影响力。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既然享受了社会影响力所带来的名利光鲜,也应该承受不良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品牌方、影视公司应与公众建立“零容忍”共识,明确合同条款,提前算好“经济账”,对艺人违法失德加大索赔力度。除了避免自身受损,更能倒逼艺人爱惜羽毛,规范行为操守。只有给艺人套上“经济枷锁”,让其“退无可退”,才能对艺人产生有力震慑,使其洁身自好,守公德,严私德,让演艺圈更加风清气正。

  同时,艺人的经纪公司也应从众多“翻车”案例中吸取教训。艺人和经纪公司往往是利益共同体,艺人光环越大,经纪公司的连带责任也越大,艺人出现劣迹,经纪公司也难逃其咎。对于某些故意掩饰或纵容艺人不法行为的经纪公司,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惩戒,品牌方、影视公司加大索赔力度,全行业也应及时抵制,使其跟艺人“一损俱损”,难以翻身。

  无论是不是“顶流”,粉丝量有多大,演艺圈对任何人都不是法外之地。相信在多措并举之下,行业乱象终将得到有效遏制,演艺界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刘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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