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文化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国家版权局官员称按点播率收KTV版权费难以实行
2007年05月19日 01:12 来源:综编


 

    4月13日,继陕西、山东、云南等省相继启动卡拉OK版权交费后,北京当日也迎来KTV版权保护的破冰之旅。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正式对外宣布启动首都KTV版权交费工作,英辉煌(北京)国际娱乐俱乐部等10个单位作为代表与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签署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协议。据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负责人介绍,首都KTV版权交费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中国音像协会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告》规定,收费计算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将依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06年1号公告确定的12元/包房/天,同时参考北京市人均消费指数、人均可支配消费指数及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指数等统计数据,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4月1日前北京签约交纳全年费用的KTV业主,可享受8元/包房/天的优惠。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中新网5月19日电 KTV版权费能否按歌曲的点播率收取?信息时报报道,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在“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全国巡回演讲活动中表示,按点播率收版权费难以实行。

  据悉,此次在广州举行的活动是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版权协会、广东省版权局、广州市版权局承办。就目前中国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王自强表示,侵权问题已成为了全球的公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一个过程。据他介绍,中国的版权保护起源于改革开放,中国用不到30年的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路程。“但由于制度不长,社会意识不强,侵害知识产权的现象较多甚至很严重。唤起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解决问题需要长期的工作”。

  在针对目前民众比较关心的KTV版权收费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时,王自强表示,卡拉OK版权费的收取依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著作权法》的,合理合法。据悉目前收取的标准不超过卡拉OK经营总额的1%,而且该标准仅是收取版权使用费的上限。

  他指出,在实际收费过程中,还要根据我国东、中、西地区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向下适当调整,且目前并没有设置下限。但不少KTV针对按照每天每包房的收取方式有质疑,版权费是否能按歌曲的点播率进行收取呢?王自强反问,“卡拉OK是一种亚洲现象,在亚洲国家以及台湾香港等亚洲地区,都没有采用歌曲的点播率进行收费,因为这种收取方式难以实行,其他国家都没有使用点播率的收取方式”。(黄艳 杨菁)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