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深圳前海专业服务业机构可申报专项资金

深圳前海专业服务业机构可申报专项资金

2022年05月17日 09:5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深圳5月17日电 (郑小红 朱族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16日发布消息称,该局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2年第一批)》,启动前海专业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工作。

    资料图为前海合作区建设风貌。(无人机照片) <a target='_blank' href='/'>中新社</a>记者 陈文 摄  
    资料图为前海合作区建设风貌。(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记者 陈文 摄

  据悉,该专业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6月6日。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大前海”范围,且符合条件的会计、评估、咨询、工程服务、文化创意、会展、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服务等八类专业服务业机构可进行申报。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于近日出台,该《办法》鼓励专业服务业集聚,单个机构最高支持2000万元。

  该《办法》提出,为支持专业服务业机构及人才“归巢”,对前海桂湾、前湾、妈湾片区内上一年度利润总额500万元以上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可按利润总额的2%给予核心团队成员贡献支持,每家机构每年最高支持2000万元,其中个人最高可获得200万元。

  根据该《办法》,新设立或新迁入前海的港资专业服务业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予落户支持12万元;港澳专业人士发起设立或担任合伙人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予落户支持12万元;港澳及国际专业服务业行业商协会在前海新设立代表机构的,可一次性给予落户支持30万元。

  此外,对举办有利于促进专业服务业深港合作或国际化发展的重大会议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实际会议活动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完)

【编辑:朱延静】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