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已判处未成年被告人逾四万 少年司法曲折前行(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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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已判处未成年被告人逾四万 少年司法曲折前行(3)

2010年10月12日 10:3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争议

  未成年犯罪档案该删吗

  做好了社区矫正,是否就能一劳永逸?答案显然并不乐观———如何避免重新犯罪仍是横亘在未成年犯和司法工作者面前的严峻命题。

  犯罪学专家曾指出,如果不做好预防,犯罪少年回到社会,因为家庭、社会安置、歧视,以及本人能力等原因,曾经犯罪的青少年再犯罪的可能性达到20%,甚至更高。犯罪研究也表明了:初次犯罪的年龄越小,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越大;再次犯罪的次数越多,终止犯罪的可能性越小。

  法律被看作是问题的治本之道。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让公众看到了曙光。草案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应当予以缓刑;草案还规定,对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皮艺军说,此次刑法修正案中有关未成年人的规定,可以汇总为一个目的,那就是防止少年犯成为累犯和惯犯。

  近日,由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也在未成年人犯罪档案、未成年人办案机构等推行多项改革尝试。《意见》一出台便引来各大论坛网友、专家或欢呼或拍砖,各执一词。短短2天,仅腾讯微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该删吗”的话题讨论就多达7764条,律师王义发微博支持,表示“在押犯群体是个大染缸,有时候会变成犯罪培训班,对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予关押非常必要”;网友“灰色阴霾”则直言担心权利可能会被滥用,金钱可能会跟权利挂钩,导致真正需要的人没有办法让自己的权利得到主张。

  然而,不管是草案还是意见,并不能给人们带来太持久的兴奋,毕竟它们的改革,离专门立法这个终极目标,还有很长距离。

  “按照常理,少年司法必须有独立的法律体系,然而直到今天,少年司法仍然没有专门的制度。更何况要给社区矫正、保护刑释未成年犯等措施立法?”皮艺军叹道,“这条路很长呢!”

  对贺威和洪明来说,前路同样漫长。

  广东成未成年人犯罪“大户”

  根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主要以抢劫、盗窃和抢夺等侵犯财产型犯罪为主。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全国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大户”,特别是在广州、深圳、佛山等珠三角地区中心城市,外来人员密集、未成年人缺乏监管导致未成年犯罪案件数量惊人。据统计,近5年来,全省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43152名,占同期判决刑事罪犯总数的11%。

  在这些未成年犯中,无业、初中辍学、就读初中排在前3位,共占76.2%,其中“初中辍学”与“无业”2项相加的比例高达55.5%。仅以东莞第二法院为例。法院今年上半年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判决生效的未成年被告人有90人,其中,85%的少年所犯罪集中在抢劫、盗窃和故意伤害罪;90人中有71人的文化程度是初中,17人是小学,剩余2人是高中,无一个大专以上。

  3000万流动人口、150万留守儿童,是摆在广东这一未成年犯“大户”面前的艰涩现实。有学者粗略估计,流动人口子女犯罪至少占广东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七成。另外一项调查显示,广东省三大监狱的在押的新生代农民工罪犯中,8成有过留守儿童的经历。

  4万青少年的迷途,是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开在广东身上的一道口子。广东,应该如何缝合伤口、抚平疤痕?以少年法庭为主要标志的少年司法制度,被寄予了厚望。

  见习记者赵琦玉记者戎明昌通讯员林晔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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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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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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