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险
今年起全省高校贷款违约情况定期通报
“尽管如此,高违约率也暴露出高校助学贷款管理漏洞。”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举例说,如有的高校对学生还贷追踪不及时;有的学生毕业了还不知道自己应该什么时候还款、怎么还款;有的高校则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等,导致学生违约严重。
据悉,尽管个别高校的助学贷款违约率“高企”,但不少高校也采取了积极措施提高学生的还贷信用。如毕业前,与学生签订还款确认书同时告知还息、还本金的方式、时间,让贷款学生做到心中有数;有的高校则建立贷款学生QQ群,在扣息前,提醒毕业生及时存钱到卡中等。
同时,全省范围内建立贷款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的工作也提到了议事日程上。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起在全省高校推进大学生诚信档案建档工作。作为高校学生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学生信用档案将由学生自然状况记录、学生经济状况记录、大学生信用状况记录和大学生就业状况记录四个方面构成,并会加强学生毕业后个人情况定期查询和登记制度。“将来,用人单位可把大学生诚信记录作为聘用参考依据。”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部分工作不到位,致使合同执行不力、违约率居高不下的学校,要按合同要求,采取缓贷、停贷等措施进行处理。而缓贷、停贷所引起的后果,则由学校自负。明年起,广东将对全省高校贷款毕业违约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期望能起到警示作用。
但在不少学校和专家看来,由于当前广东助学贷款模式给高校带来的压力和风险集中体现在贷前审核和毕业催款方面,因此这些措施仍停留于鞭策作用,未能“治本”。为此,大多学校都希望广东能推行“生源地贷款”这一模式,解开当前助学贷款模式的“困局”。
据介绍,“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入学前在其户籍所在地向经办银行申请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提供抵押物,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自2007年8月,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在江苏、山东、甘肃、湖北、重庆等5省市试点以来,目前,全国已有河北、宁夏、山东、贵州、安徽等20个省份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
去年5月25日至26日,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召开的“2009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会议”透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作为今后我国“主要”的助学贷款形式,并“大力推进”。这表明,国家层面的信号,也频频释放。
“由于是由学生家庭所在地的金融机构负责审核学生资料,所以学生贫困资格的确认会比较方便和准确,同时还可建立起与学生家庭的联系,进一步降低还款风险。”一位专家指出。
但“生源地货款”也不是“一招鲜”,该专家指出,生源地贷款在推行过程中也遭遇不少问题,如因信息不对称、权力寻租以及对发放贷款配套管理没有跟上等因素,让个别非困难家庭钻“政策空子”等。“最突出的是‘办理时间受限’。目前国家对该类助学贷款每年只有两次集中办理时间,即8月31日、10月19日,一旦错过时间,就要等上一年。”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广东并未接到相关文件,但已经在审视当前助学贷款模式所带来的利弊,并对相关的包括生源地信用贷款等模式进行比照。“等到时机成熟了,也会按照有关要求实事求是地推进生源地贷款。”
□延伸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
政策十年回望
□1999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指定中国工商银行为国家助学贷款的承办银行,并先行在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以及武汉、沈阳、西安、南京共8个城市试点。2000年,国家助学贷款正式在全国实施。
□2003年,8个试点城市的国家助学贷款进入了第一个还贷期,结果全国不少高校的违约率都超过了20%。根据2003年8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下达200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贷款计划的通知》,经办银行对于借款人违约比例达到20%,且违约毕业人数达到20人的高校可以暂停贷款业务。很快,各地高校遭遇了停贷风波。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对湖南、湖北两省的国家助学贷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推出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引入了“风险补偿金”激励约束机制。
□2007年5月,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成为首批试点省市。去年5月,2009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提出,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
□到2008年年底,已有436.1万名贫困大学生通过该项政策圆了大学梦,累计贷款金额337.1亿元。
南方日报记者谢苗枫
统筹梅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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