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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自费生招生办法出台 内地毕业生要自主择业
2007年04月10日 16:02 来源:东方网-新闻晚报

  教育部最新出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等学校招收内地本科自费生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等学校(机构)招收内地自费本科生、预科生及研究生办法》。在香港、澳门高等学校学习的内地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据了解,今年香港有12所高校在上海招生。录取工作由香港12所招生院校负责。市教育考试院须在6月25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传递给香港10所单招院校,由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录取新生。香港10所单招院校应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并于7月7日前将录取名单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凡被香港10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由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澳门大学等5所澳门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澳门各院校今年在沪单独招收本科生报名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4日,澳门科技大学报名延长至7月18日。考生可于上述时间前往长宁区招办和黄浦区招办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张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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