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江苏版细则"出台:堵疏结合整治高房价(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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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江苏版细则"出台:堵疏结合整治高房价(4)

2010年10月12日 14:36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调整契税,取消个税优惠

  在省内四部门联合出台调控文件的同时,昨日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省住建厅还联合下文调整住宅契税及个税标准。

  政策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商品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鉴证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我省契税新政制定了较为人性化的执行细节:凡在2010年10月1日前已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但尚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的,只要在2010年10月20日前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手续,仍可享受到以前的政策。

  我省同时调整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据悉,南京、无锡、常州三地目前已按照省里的口径,自10月1日起执行新的契税及个税规定。

  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博导高波表示,“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一律按照3%税率征收”,这条最为严厉,增加了买房交易的成本。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有一部分改善型的刚需也被误伤了,再购房则意味着要多出几万块钱,对他们来说影响非常大。

  南京大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陈晓吉表示,“江苏版细则”出台后,短期内成交可能比现在下降3成左右,不过房价会否下滑还不好说。(记者 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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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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