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用房怎么成了快捷酒店——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物业管理用房怎么成了快捷酒店

2010年10月29日 11:13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月明路旁的风雅钱塘小区,空着一幢3层楼的物业管理用房。从小区交付开始,搁置了将近5年。

  最近,有业主发现,这空着的3层楼开始大张旗鼓地装修,和旁边一家快捷酒店连成一片。一打听,物业竟然私自把这3层楼以极低的价格租了出去。

  “这是赤裸裸的侵权,这房子的产权可是属于业主的。物业就是抓住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空子,谋取利益。”气愤的业主们呼吁,希望尽快成立业委会维权。

  业主们的五大质问

  风雅钱塘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位于月明路与江汉路的拐角处,面积有近800平方米,正好处于6号楼旁,经过平台还可以直接到达10号楼。

  这房子铁将军把门,已经近5年了。前几天,6号楼业主任先生发现,里面竟然正在装修。一打听,才知道房子被租给了一家快捷酒店。

  “虽然属物业管理用房,可产权还是属于业主的。物业怎么可以在业主丝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出租?”任先生急了,连忙通知各位邻居。

  昨天晚上,不少业主聚集在16号楼,商讨针对物业侵权行为的对策,向物业提出5大质问。

  一、这房子为非营业用房的物业管理用房,现在却租出去做经营用,为什么事先未征得业主同意,也未经过公开告知?

  二、快捷酒店的开设,消防通道会威胁到小区的防火和安全管理。酒店如果通过小区的污水管道排污,也会造成影响。

  三、酒店长时间使用空调,空调出风口对着小区内部,噪音和废气污染该如何处理?

  四、物业为什么以极低的价格将管理用房租了出去?江汉路上的营业房租金大都在每年40至50万,7万元的价格实在差太多了。

  五、与和平物业的合同即将到期,而租约一签就是10年。万一物业更换,到时候,业主委员会打算收回这房子,其中的违约责任到底由谁来抗?

  物业表示租约随时可停

  和平物业的邬经理承认,这块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的确属于业主,但他强调,在业委会成立之前,使用权属于物业。

  “按理说这房子的使用要通过业委会同意,但现在没有业委会,我们也可以先使用。而且这3层楼的租金用途,会在小区公示,全部用于小区公共建设。”邬经理说,作为前期物业,维修基金是很缺乏的,租金正好可以补上。

  邬经理反复强调,这一处管理用房是好不容易才租出去的。“这个地段实在是太差了,空了5年,一直闲置着。”他解释,“刚好旁边要开一家快捷酒店,想连着这片空房一起,我们才同意出租。”

  邬经理表示,出租前曾在6号楼和10号楼的楼下贴过通知。不过,有这两幢楼的业主表示,根本没有看到过。

  “对于排污问题,我们已经确认过了,酒店的排污是从外面走,不经过小区。连接小区的消防大门也会关闭。而且快捷酒店已经通过了环保审批,绝对不会影响到小区业主的生活。

  “我们以前也想过把这里装修成业主活动室,但是装修要花不少钱。而且万一以后业委会不满意,还要重新装修就太费业主的钱了。”邬经理说,所以物业5年里一直未使用管理房。

  对于10年租约的问题,邬经理说,物业和快捷酒店的老板有过口头协议,万一业委会要收回房子,出租协议随时作废。因为有这层风险,租金才会这么便宜。

  这一点,记者随后向速8快捷酒店求证,对方负责人表示,物业的确提出过,房子可能要收回,不过还涉及到具体赔偿问题。

  最后,邬经理表示,自己有信心让和平物业长驻风雅钱塘小区,所以业主们不用担心违约问题,“不管怎么样,违约问题都不会牵扯到业主头上。”

  业主表示尽快成立业委会

  对于物业面面俱到的解释,业主们觉得过于牵强。

  “既然对于违约问题已经有口头协议,为什么不干脆写到出租协议里呢?空口无凭,这样很容易引起纠纷。”任先生说。

  还有业主特地查看了《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第30条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出租物业管理商业用房时,其与承租方签定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业主委员会成立后3个月。

  “和平物业就这么笃定,我们小区10年内不会成立业委会?”业主们说,就算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物业管理单位与承租方签定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也不得超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单位受聘期限。

  目前,风雅钱塘4、5、6、10号楼,上百户业主已组织起来,希望能尽快成立业委会。和平物业公司的合约年底到期,是留还是走,业主们正在商议中。

  “物业用房出租,签订的协议应该是不合法的,全体业主应监督其撤消。希望更多的业主参与到这次维权行动。”任先生说。(记者 岳雁)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