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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异地购房不能用住房公积金

2010年11月12日 12:45 来源:云南信息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已日趋成熟的昆明来说,云南州市的发展空间日益突出,至少对于购房群体和投资客来说,由于开发商取得土地成本的价格相对昆明较低,州市商品房的销售均价要远远低于昆明市场,因此,近年来,大部分昆明购房者将目光转向了州市地产;然而,如果昆明市常住人口想在昆明行政辖区以外购房,从新修订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实施细则》来看,是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疑问 不得申请公积金买大理的楼盘?

  近期,李女士看上了大理感通小镇2期的别墅,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买房,然而却被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在大理没有工作单位或者没有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常住证明,是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的。

  “我在昆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是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的。现在,我看上了大理的楼盘,打算用公积金来买。本来以为缴存了8年的公积金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可是从来没用过的公积金居然不能被申请用作异地购房,这可如何是好啊!”李女士求助本报民生热线。

  答疑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受限 但特殊情况特殊考虑

  “新修订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已于11月1日生效,《新细则》中对于昆明常住人口异地购房做了一定的限制,有效监管了投资性购房行为。”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管理处处长陈志琼表示,但就异地购房限制的相关条款,中心也实行特殊情况特殊考虑的原则。比如,由于工作原因,一些流动性较大的单位,例如铁路、石油等行业的职工,可以由其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房。

  就李女士提到的问题,陈志琼做出了解释:“《新细则》中明确:在昆明行政辖区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职工或者配偶,在购房当地无工作单位或者无公安管理部门出具的常住证明等相关资料,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由于李女士欲购买的房子属于别墅类性质,一般此类住宅都会带有车库或者车位,《新细则》中车库或者车位都属于非自住住房的性质,按照规定,是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醒

  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相较于2008年8月制定实行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实施细则》,《新细则》对于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除以上提到的异地购房受限之外,非自住住房(如商业性质的公寓、商铺用房、写字楼、车库、车位等)和不符合规划建设规定的房屋以及房屋装修,也明令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记者 金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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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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