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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管物价局三方协调 物管费降低了

2010年11月15日 13:40 来源:贵州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贵阳市南明区物价局批准“幸福家园”小区每个平方收取1.64元的物管费,但是业主经过调查,认为收费过高,遂提出降低物管费。随后,业主代表、物管公司、物价局三方协商,最终将物管费降为每个平方1.45元。

  业主反映物管费太高

  “幸福家园”小区位于宝山南路团坡桥加油站附近,于2009年11月交房,随后“贵阳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入驻管理,开始按年收取物管费,因为当时物价部门没有核准具体收费标准,物管公司就决定暂时按每个平方1.60元收取物管费,物管工作人员对前来缴费的业主说:等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后,按照差价多退少补。2010年8月份,物管公司张贴通知称:南明区物价局已核准了收费标准,即每个平方1.64元。“这个收费标准不合理,经过我们核算物管的各项开支及成本,不应该收取如此高的物管费。”小区业主吴老师说。

  随后,贵阳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又张贴出通知,大意是尽管南明区物价局核定每个平方收取1.64元物管费,但是物管公司依然按照每平方1.60元来收取。即使这样,小区业主还是认为物管费过高,业主代表多次找到物管公司反映情况,要求降低物管费。

  三方协商物管费降了

  2010年9月下旬,10余名业主代表、物管公司及南明区物价局三方人员在贵阳平和物业管理公司就物管费一事进行了协商,物管公司公布了收取物管费的费用及各项开支等情况,让业主知晓费用的用途及去向,业主质疑物管公司公布的开支及费用去向不透明。

  经过一个上午的协商,最后物管公司作出让步,同意物管费降为每平方1.45元,并且承诺退还2009年多收取的物管费用。在协商会上,南明区物价局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是来听取双方协商的情况,如果达成一致,他们也没有什么意见。11月10日,贵阳平和物业管理公司正式贴出通知,“幸福家园”物管费按照每个平方1.45元标准收取,对此,小区业主没有异议。李女士说,尽管物价局核准收费比较高,但是物管公司能够听取业主意见,将物管费降下来,她还是感到十分满意。(记者 苗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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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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