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租房给无照“作坊”最高罚2万元

2010年11月25日 09:27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租房子给无照经营户,给无照经营户加工订单,为黑网吧提供网络支持……“爱瞎蒙”的商家要注意了:跟无照经营户做生意,自身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了,最高罚金将达2万元。

  昨日,记者从温州市工商局了解到,工商部门正对各行各业的商家推行“无照经营业务往来主体劝戒制”,而“不听劝”的商家将受到处罚。目前,当地已有59家“不听劝”商家被处罚。

  企业委托“黑户”加工属违规

  今年8月6日,温州市工商局瓯海分局执法人员对瓯海茶山贾宅路一家无照汽配加工厂检查时,在现场发现由瓯海茶山启泰汽车装饰用品厂出具的汽车雨挡委托加工单据,该无照加工厂负责人承认受该汽车用品厂的委托,为其加工汽车配饰件。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无照汽配加工厂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并随即赶到启泰汽车用品厂进行调查。该厂经营者承认委托无照户加工汽车配饰件的事实,执法人员向其送达了《无照经营业务往来主体劝戒告知书》,要求他7日内终止与无照汽配加工厂的业务往来。

  8月16日,执法人员再次回访该无照汽配加工厂,发现仍未办理营业执照,且启泰汽车用品厂仍在该加工厂下单。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启泰汽车用品厂进行立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同样在给“黑户”下鞋包订单的郭溪镇一家皮鞋厂也被处以5000元罚款。

  今年3月11日,三溪工商所执法人员对瓯海郭溪镇梅园村一家无照鞋包加工作坊检查时,在现场查获瓯海郭溪圣利达皮鞋厂出具的划码单4张。

  3月31日,当该所执法人员再次对这家无照鞋包加工作坊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在现场再次发现郭溪圣利达皮鞋厂出具的业务往来单据。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该皮鞋厂进行立案,经调查,当事人在今年2月份至3月31日,共委托这家无照鞋包作坊加工鞋包3900双,计加工费1.2万元,三溪工商所最后依法对该厂处以5000元罚款。

  跟无照户“做生意”最高罚2万元

  无照经营户一直以来都是工商部门查处监管的重点,而为其提供生存空间、保持业务往来的经营者,往往成了监管盲区。

  其实,相关法规对跟无照户“做生意”的经营者是有规定的。

  国务院2003年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还作了进一步明确,明知或者应知对方为无照经营而为其提供有关证明、合同文本、介绍信、发票、银行账户、资金、场所、原辅材料、设备、运输工具等经营条件或者居中介绍等便利条件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因此而产生的法律问题要经营者自行承担。

  温州市工商局瓯海分局法规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际上,绝大多数经营者不知道跟无照户有业务往来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之前,工商部门都采取直接取缔无照经营场所的方式,制止违法行为,并未对与无照户保持业务往来的经营者进行立案处罚。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