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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给无照“作坊”最高罚2万元(2)

2010年11月25日 09:27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劝戒制”将在全省工商部门推广

  今年初,瓯海工商分局发现,辖区内有相当数量的无照经营户主要是依靠正规厂家提供的小订单来维持生计。如果直接切断无照户的业务来源,可以从源头上消除无照经营。

  于是,该局推出了“无照经营业务往来主体劝戒制”,对与无照经营户发生业务往来关系的各类合法经营者发放劝戒告知书,发放对象包括向无照经营户提供销售产品、生产资料、委托加工等经营者。

  收到告知书后7日内,终止与无照经营户的业务往来关系,逾期未终止的,将根据《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目前,该局已向480户次与无照经营户发生业务往来的市场主体送达了劝戒通知书,促使无照户自动关闭175户,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7.15%。

  对于明知对方无照,在收到工商部门的告知书后仍继续和其保持业务往来的经营户,工商部门予以重点监管处罚。目前,一共有59家“不听劝”经营户受到处罚。受罚经营户包括房东、代加工企业、网络运营商等。据悉,该劝戒制将在我省逐步推广。

  而记者从杭州市工商局了解到,此前,杭州江干工商分局就根据该《条例》处罚过为无证经营者提供场地的房东。

  企业认同工商做法,将加强自律

  昨天,记者采访了几位企业负责人,大部分认同工商的做法。

  杭州一家做医疗器械生产的企业的总经理刘华军告诉记者,企业给无照经营户提供生意来源,其实也应该负连带责任,毕竟助长了无照经营户。“我们做医疗器械的一般都需要供应商或加工商提供相应的证件,不能随便找人代加工。一些生产企业可能是贪图黑作坊加工便宜,喜欢找他们做,自己也比较缺乏法律意识。接下来,管理更加严格,一方面可以规范市场,另一方面也是提醒企业审查合作伙伴,降低出现问题的概率。”

  “对于明知故犯的企业,工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在事实确凿的前提下,做出处罚,也是合理合法的。”杭州一位律师说,从处罚无照经营户到处罚与无照经营户有生意往来的企业,应该对打击无照经营户起到不小的作用。(通讯员 王伊茹 袁爱国 记者 高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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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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