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婚前买房婚后不是"我们的" 婚事掺和买房更复杂(2)

2010年11月26日 11:1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各界观点莫衷一是

  最高法的新解释,是为了对婚姻关系中几个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进行规范,使法院处理这些问题时有规可循。

  新解释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各界讨论激烈,观点不一。有人说,最高法的新解释让“男人一片叫好,女人一片抓狂”。也有人认为,新解释对女性影响不大。女方之所以想嫁有房的人,为的是生活稳定,而不是要谋取房子的所有权。还有人认为,房子乃身外之物,婚姻和谐比房子归属更重要。

  最高法的新解释公布后,49.59%的网友不认可婚前个人首付、贷款的房子归夫妻一方所有。这些网友说,大部分的房贷还是婚后还的,这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即使一方婚前付了首付,房子也应该是双方所有。

  另有47.97%的网友支持新解释,其余对新解释未表示支持或反对意见。

  反对者

  对非房主不公平

  在某国企工作的郭女士认为,最高法的新解释对夫妻中非房主一方很不公平。目前,虽然不少女性嫁给了有房者,但这些房大多也只是由男方交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装修、共同还贷。按照新解释,这种夫妻如果离婚,房产归购房者,对共同装修、共同还款的另一方显然不公平。

  她说:“这相当于你之前的劳累都白忙了,房子不属于你,顶多只有一些补偿。”

  郭女士认为,若实行这种方案,很可能会导致“房贷男”较难找到女友。因为“房产归属这样划分,大多女孩子肯定不愿意跟他一起还贷。除非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

  网友“爱的奉献”也认为新解释不合理。该网友写道:“对一些感情基础并不是很深厚,或者存在矛盾的夫妻来说,新解释甚至是在纵容买房一方在家里为所欲为。反正一旦离婚了,房产还是自己的。如果一方对离婚无所谓,另一方就惨了。”

  中立者

  婚姻和谐比房子重要

  准备结婚的周小姐说:“就算房子再多,钱再多,外在的物质再丰富,也换不来内心真正的平安和喜乐。”

  周小姐并不关注最高法的新解释,她觉得结婚是深化和稳定感情的一种方式,婚姻应该是相对纯洁的,不应该牵扯太多利益的东西。只要夫妻之间和谐美满,房子归谁所有不重要。若夫妻不和睦甚至离婚,空留下房子也没什么用。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住在空房子里,反而徒增寂寞伤悲。

  她没有谈及离婚后若被扫地出门,连个空房子都没有的情况。

  公务员郑先生和女友刚领了结婚证。他们没有公证个人财产,也没有签什么协议。他觉得,既然两个人要结婚,就没有必要分那么清楚。如果刚结婚就想着离婚时怎样分财产,这样的婚姻也没什么意思。他说,婚姻需要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这些条款对我作用不大”。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