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观点
土匪哥:社保强制缴交这么多年,我最关心的还是怎么样才能保证公司一定帮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自己很愿意缴纳5%,但是公司如不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怎么来追讨呢?希望这个举报途径畅通,然后举报内容能够有相关部门进行受理。
李老师:我最关心的是住房公积金能否作购房首付?存款和贷款的比例到底是多少?希望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细则能早日出来。
-便民贴士
根据《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原由市社保局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将移交至市公积金中心管理,自2010年12月1日起,市社保局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业务,有关业务由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市公积金中心网站(网址www.szzfgjj.com)及服务热线(0755—86366999)今日开始试运行,市民可访问该中心网站或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市社保局移交历史存量住房公积金数据至市公积金中心的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对历史存量住房公积金结息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市公积金中心自2011年1月1日起对接收的历史存量住房公积金计息,计息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原在市社保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需派员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及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撰文 记者苏妮潘玉蓉 统筹苏妮
参与互动(0) | 【编辑:位宇祥】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