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突然出现横幅,称业委会主任吃了业主的钱。为此,业委会主任将她认为的始作俑者告上法庭,称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上月11日,业委会主任与这两位业主对簿公堂。
此事发生在高新区一城新界小区,姜丽蓉是2007年6月至今年6月的小区业委会主任。今年8月10日,小区内突然出现不少传单和横幅,上面写着“姜丽蓉以权谋私收黑钱占为己有,未公布业委会收支账目”等字样。小区每栋楼每层楼都有大字报,称姜丽蓉收受黑钱,将公家的地方拿出来自己作为烟摊出租。姜丽蓉立即向小区物管、街道和派出所汇报,横幅和大字报很快被物管取下来。
9月5日早上7时,小区再次出现类似事件。姜丽蓉将这些传单和横幅拍了下来,并到物管中心调取监控录像,录像中有被告正在指挥一个棒棒悬挂横幅。9月15日,姜丽蓉委托重庆佳程律师事务所将她认为做这件事的第一届业委会主任郑子文和另一位业主,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在小区内对自己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开庭后,法官希望双方能调解结案,但姜丽蓉和郑子文都断然拒绝。记者采访中,有小区居民说,这场官司不管谁赢谁输,她们都输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邻里间的和气。
目前,九龙坡区法院对此案未做判决。(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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