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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老房造梯”须有法律支撑(2)

2010年12月09日 08:3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上海为多层老式公房加装电梯改造的试点起源于2000年前后的“平改坡”工程。2002年,首次尝试在闸北区陆丰小区2至4号楼加装电梯。通过给原有6层楼房加层的方法加装了电梯,政府承担了初装成本,这在全国还是首例。随后,静安区“新福康里”、长宁区天山新村和威宁小区有几幢楼,进行了加装电梯的综合改造。但此后多年,类似的改造工程只进行一小部分,加装电梯的老公房寥寥无几,这一惠民工程没有在全市铺开。

  然而,要求加装电梯的呼声从来没有停止,每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会对此提出书面意见和提案。据统计,近三年就收到书面意见、提案共12件。但问题迟迟无法解决。

  “由于缺乏政策指导,加装电梯一直是呼声高实施难。筹集资金是目前解决旧楼加装电梯的首要问题。”上海市人大代表、市老年基金协会副秘书长卢威说。

  参与陆丰小区改造项目的一位工程师也认为,资金难点不仅是一次性投入加装电梯的费用,更大的难点在于加装后的电费和维护等相关费用如何分摊?据了解,目前,改造后的陆丰小区3楼以上每户居民每月所交电梯运营费用约10元,但是部分居民仍然表示宁愿爬楼也不愿意交这笔费用。

  “居民们利益协调起来难度大,使多层旧宅加装电梯的问题确实‘棘手’。”市电梯行业协会副会长武剑华表示。由于旧宅没有预留电梯井道,新装电梯必须在楼房窗户旁建井道,电梯加装后,就会影响到靠近电梯的住户正常的采光和通风,他们就会反对。

  须由政府出面成立专门机构

  记者了解到,国家1987年颁布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7层(含7层)以上应加设电梯;1999年建设部和国家质监局发布新的规范中又重新明确这一规定,小于这个条件可不设。按此规定,目前新建多层住宅加设电梯的极少。

  目前上海市还没有针对“老房造梯”工程的系统规定。同济大学旧房加电梯工程研究室主任汤文思指出,上海虽已出台旧房综合改造的相关文件,但尚没有对“老房造梯”的具体规定。“如果能做补充修改,那么就有法可依,能一步一步操作了。”

  为此,上海交大朱昌明、乔宇红教授、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支锡凤副秘书长等专家认为,无论哪个年龄段的购房人,终究要走向老年。在新建多层住宅中,应本着“居安思危”的原则,将电梯设计进去。解决问题的思路应该是“老账逐步还,新账不再欠”。建议修订建筑设计规范,增加“新建的三层以上住宅应设电梯”的条款,限制甚至不批新建无电梯多层住宅项目。

  专家建议,旧楼装电梯不能完全靠住户自发进行,必须由政府出面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规则,统筹资金,然后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工程公司,分区实施,分步推进。整个改造工程,涉及到抗震、规划、建委、环保、消防、设计单位、房地局、质监站、街道、物业公司、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等10余部门,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力推进。目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是上海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的管理部门。希望该部门能形成监督和实施的政策文件,按照涉及民生、老龄化问题优先考虑的原则强化职责,“特事特办”。上海的下一轮旧区改造“拆、改、留”中,“平改坡+电梯”应成为“改”的重头戏。

  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老年用房专业委员会的专家呼吁:上海应“将‘老房造梯’工程纳入‘十二五规划’中去。政府可尽快选择条件成熟的小区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成果出台指导性的意见和相关政策,解决在采光、契约税、产权、审批流程、物业等方面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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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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