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指出, 南京家庭的按揭贷款月度偿付率 (即每月需偿还贷款额占家庭月收入中的比例)在大多数月份里符合银监会50%的规定。但是百姓的真实感受却是很多人月供都超过了收入的一半以上。更有市民认为,对于高收入家庭而言,提出50%一刀切的标准并不合理。
多数“负翁”月供
超过收入一半
《住房绿皮书》称,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月度偿付率最高标准为30%,超过这个标准的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这类家庭一般应该租房而不是买房。而按我国银监会的规定,月度偿付率不能高于50%。如果参照此标准,长沙、济南、南京等近一半城市在大多数月份里符合中国银监会的规定。此前央行对20个重点城市的抽样调查显示,2009年借款人月供占月收入的平均比重为34.2%。不过,对于这一数据,很多市民称与实际状态差得很远。
一市民以南京房价为例算了笔账,现在在南京买套房总价随随便便就得100多万,如果贷款70万元20年,月供得要4000多元。如果月供是收入的三成,月收入至少要13000元以上。“怎么可能,如果真有13000元的月收入,谁还愿意每个月只还4000多元贷款。”不少市民表示,如果月供是收入的一半,那么月收入是8000多元,那还差不多。在记者调查的十多位市民中,月供占收入比没有低于50%的,基本上是50%~70%的工资在支付房贷,最高的达到80%。
昨日一位银行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调查和实际数据差距比较大可能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客户在填报收入时“拔高”了自己的真实收入水平,因为填少了贷不到那么多款。而调查数据有可能就是基于被“拔高”的收入水平而测算出来的。另外,还有市民算出70%-80%的收入在付月供,很可能只算了自己的收入,没算上配偶的收入,导致这一比例比较大。
市民称不宜一刀切
针对银监会“月度偿付率不能高于50%”这一规定,不少市民认为一刀切并不合理。 “你说在南京,如果一个家庭月收入是2万元,如果他们每月拿出12000元去还贷,剩下8000元用于日常开支,有什么不可以呢?”市民张先生表示,越是高收入人群,50%的比例越不合理,他建议,应该针对不同收入家庭的比例标准进行细分,或者按人头算,1个人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多少,按家中人口,每月收入中留下正常开支,剩下的收入可以用于还款。(记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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