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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查出租屋是否有隔断?

2010年12月16日 14:37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房主擅自涨租金,把一间屋子分割成几间出租,房客擅自将房子转租、分租等情况,即将消失。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颁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制止上述行为。新办法将从明年2月1日起实施。(据《人民日报》)

  住建部在这个时候突然对不规范出租房屋现象进行规范,表面上看有两大好处,一是能规范市场,让房东和房客的利益有所保证;二是能加强安全系数,降低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发生的几率,但其实还有更深的含义。

  在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出台,购房门槛提高的时候,有很多刚性需求者被迫放弃买房,继续租房,这使得房屋出租市场热了起来。已经有部分房主以此为借口,大肆给房子加价。住建部此举,很可能有为房租降温的动机。

  出发点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但破绽依旧存在。我们向来不缺乏义正词严的各种规定、条文,但如何落实是一个大问题。

  通过合同,能够明确房屋租金额度,可以明确制止转租,但计划通常赶不上变化。多如牛毛的出租屋,显然不可能一家一家去查房主是否分割了房屋?分割了以后怎样处置?房客未经房主同意转租房子,发现了以后如何制止?制止时出现纠纷又该怎么办?一系列的操作问题立刻浮上水面。

  当然,在中心城市还面临着另外的问题——很可能最便宜的出租房源消失了,租房的门槛也提高了。这会不会导致一批外来人员、年轻人无房可租?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就会出现。

  所以,简单发文,虽说号称“办法”,但执行下去,很可能是没有“办法”。房主、中介甚至房客,可能会采取很多手段来规避政策风险。这种对抗的结果,将会使政策的效益大为降低,甚至消弭于无形。

  仅仅发布条文、表明态度,是不够的。要有一系列的实施细则——最关键的做法,就是建立一个能裁决的、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对租房的纠纷进行仲裁。这个机构必须是无利益诉求的、能权威解释政策的,还应该是快速有效的。也许有些人会寄希望于法院,但说到底,利益受到侵害的、很可能无房可住的房客,他们总是弱者,没地方落脚,怎么打官司呢?

  以行政手段来规整出租房市场,在全世界都是稀少的。它唯一的优点就是能令行禁止,如果连这一点都失去了,它就应该被视为无效手段。所以,希望住建部有所准备,来应对新规出台后的种种状况,别让租房市场的方方面面,都感觉难受以至难过。(程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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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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