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奥运网|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育|健 康
汽 车|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 图 片| 社 区|图 片 网|华文教育|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设立“准出门槛” 保证经济适用房不“变味”
2007年08月28日 09:36 来源:新闻晨报

  近日,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重要内容是落实8月中旬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对于经济适用房,更是严格规范“准出门槛”,通过“政府回购”为主的形式,一定程度限制经济适用房的流通以及投资价值,确保经济适用房真正成为中低收入者的“解困房”,而非炒房者的又一个投资对象。

  从1994年起开始,国内一些重点城市试点经济适用房项目,十多年来为众多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千万套价格低廉的住房,同时,政府也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补贴。然而,在一些试点地区,经济适用房却变了味:某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成了“对象失控、面积失控、价格失控”的怪胎。这也使得原本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成了超标准的“富人区”甚至炒房者的乐园。

  之所以造成经济适用房“不经济”的怪现象,主要原因是经济适用房在“准出”程序上留有余地,使得非市场化“低价”买来的经济适用房,却可以较为方便地以市场化的“高价”卖出。

  值得称道的是,新政策规定以后经济适用房如果转让,受让主体优先是政府,而政府的回购价格也是按照原房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综合制订的(并非市场价格)。这样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的交易和流通后,好处至少有二:第一,首先使得经济适用房投资属性大大减弱,让炒房者、投资客以及不符合家庭住房困难标准的“富人”们死了心,因此也没必要“乔装打扮”、“削尖脑袋”硬往经济适用房的适用者队伍里挤;第二,经济适用房优先卖给政府,可以确保这类住房的供应总量,使得经济适用房的“蓄水池”逐渐形成一定规模,以确保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长期有效执行。

  当然,应该看到,要使经济适用房真正落实到住房困难家庭身上,还有一系列政策细节需要进一步规范。譬如,新政策明确了“政府优先回购”,但并没有完全说清楚是否还给经济适用房按市场价自由交易留下一丝空间。如果经济适用房按市场价自由交易尚有可能,则理应通过提高税率或其他手段确保“闸门”关紧,不让别有用心之人拥有投机空间。(刘畅)

 
编辑:王菲】
:::相 关 报 道:::
·天通苑、回龙观二手经适房成交量下降两成多
·人民日报:经适房如何才能“经济”“适用”?
·“有限产权”引发观望 二手经适房买家锐减两成
·受住房保障新政影响 北京二手经适房成交量下降
·经适房买不到商品房买不起 夹心层只能当房奴?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