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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禁收“入伙费” 购房者担忧开发商借机抬价
2007年03月23日 10:55 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媒体报道,省物价局表示要进一步明确商品房的成本和销售价格构成,入住费一律计入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消息出来后,不少消费者担忧发展商还是会把这笔费用转嫁到房价从而推高楼价。

  禁收入伙费

  挤压不透明利润空间

  目前,省物价局对原有《广东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进行了修改和补充,重在规范房地产价格行为和秩序,进一步明确商品房的成本和销售价格构成,凡与小区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生活必需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据了解,惠州已从今年1月1日起,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统一计入房价,全面禁止开发商向购房者征收“入伙费”。

  珠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告诉记者,取消入伙费对于整个市场来说,应该是一件好事,因为购房更加明码实价了,消费者会觉得很清晰,不会像以前那样,“游乐园里面还有园中园”,付了买房的费用入住还要交入住费。

  但他也指出,入住费属于发展商的“价外费”收入,取消以后会对发展商的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毕竟收取这些费用还是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的。取消入伙费,其实也带给发展商一些启示,就是以后的市场会越来越净化,发展商想通过这些不透明的空间去谋取利益越来越难,想赚钱只能扎扎实实地在产品上下工夫。

  消费者担忧

  房产商可能借机抬价

  寒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同表示,如果明确取消住房入伙费,地产商在卖房的过程中将不能额外收取该费用,但是相关规则的执行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产品短缺的情况下,地产商可能会借此机会抬高房价。“或许地产商不明着做,却会暗着做,这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认为目前这对房价的控制没有多大效用。韩世同建议政府应该有一个引导价,不要让房地产商太离谱。

  就该消息,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正在看房的黄小姐表示,初听这个消息很高兴,但想了一下,开始担心发展商把这笔费用转嫁到楼价上去,本来收取一万元入伙费的,转嫁进楼价后,说不定就变成了两万元,到时候消费者是得不偿失。

  这笔入伙费会不会如消费者所担忧的那样转嫁到楼价里,从而推高楼价?有发展商认为,费用不是说转嫁就能转嫁的,因为楼价高一点,消费者的抗性就多一点,房价是市场博弈的结果,如果高了消费者不认同,结果也只有发展商自己承担。(李美钰 吴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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