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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各地要开展今年土地计划执行情况检查

2006年09月28日 10:17

    7月26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指出,导致最近两年来我国商品房销售价格大幅度提升的主要因素是来自工程造价之外的其他因素,而需求因素并不是价格上涨的决定性因素。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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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1~8月)检查工作,从农用地转用数量、使用方向、利用效益等方面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计划编制下达情况。包括2006年计划的编制、下达总体情况分析,计划指标分解情况分析,计划下达备案制度等落实情况分析。二是农用地转用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农用地转用总量的统计分析,并对农用地转用速度按月进行统计分析;农用地(耕地)转用方向分析评价;土地利用效益的分析评价。三是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落实情况。四是后4个月建设用地供需形势。五是计划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检查结果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衡量:农用地转用数量是否控制在计划下达规模内,转用速度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计划指标使用方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要求;土地利用是否符合有关定额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在做好计划检查工作的同时,根据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计划执行的监管,严格农用地审批的计划审查,没有农用地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坚决杜绝超计划批地、用地现象,确保全年用地规模控制在计划之内。对擅自突破计划、指标使用不当、低效利用土地的地方,要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扣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国土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历年的用地情况,用地高峰期往往出现在第四季度,由于今年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国家放缓了用地审批速度,不少地方积压了大量待批用地,用地需求十分旺盛,因此土地计划调控的压力较大。为强化计划的实施管理,保证计划的有效执行,国土资源部决定对各地计划执行情况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计划调整和实施计划动态管理的依据。(田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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