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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公寓获批商用 工商局:不意味民宅禁商解禁
2007年07月06日 04:16 来源:新京报

  本为公寓但建设成写字楼用途的北京魏公元鼎房地产开发集团的韦伯时代3号楼,经过工商局批复获准注册开公司。市工商局昨日表示,之前立项为住宅的,但建设成写字楼等商业用途的,可开公司。

  韦伯时代

  未改房屋性质申请商用获批

  据《中国工商报》6月19日报道,记者在韦伯时代3号楼大厅看到北京魏公元鼎房地产开发集团贴出一则通告:“本楼申请注册企业已获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批准,请需要注册企业的业主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该报道称,北京魏公元鼎房地产开发集团法律部负责人说,韦伯时代C座规划性质为公寓,但实际上是以写字楼用途建设的。根据《物权法》的要求,他们经全体业主签字同意并在楼内大堂张贴该建筑物用于企业住所的公告,于4月下旬向海淀工商分局提出了韦伯时代C座注册企业的申请。海淀工商分局经过实地调查了解,最后批准了申请。

  昨日,记者致电韦伯时代3号楼客服和物业,工作人员均表示该楼公寓房屋性质没有更改,向工商局申请得到批复,现在租价为每天每平米3.3元。

  海淀工商分局有关人士也透露,这是5月9日市工商局给予的批复,允许韦伯时代业主注册开公司。

  市工商局

  住宅依然不允许开办公司

  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称,之前立项为住宅,但建设成写字楼商业用途,目前没有居民居住的,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向工商局说明情况,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实际情况,可以办理工商登记。

  记者从房产渠道获悉,目前已有一批类似情况的写字楼获得注册批准,约有10多家,如韦伯时代3号楼、世纪科贸大厦、住邦2000、华贸中心商务楼、瑞信国际中心等项目。

  市工商局表示,这并不意味“民宅禁商”全面解禁,一般意义的住宅依然不能开公司。(记者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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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相 关 报 道:::
·京住宅禁商一年来首开禁 全体业主同意可办公司
·“民宅禁商”引发热议 四成住宅户坚决挺“禁”
·“住宅禁商”一直争议不断 《物权法》求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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