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管拍卖户外广告抽取4成拍卖款遭质疑(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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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城管拍卖户外广告抽取4成拍卖款遭质疑(3)
2009年04月09日 08:40 来源:新快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业界声音

  两千万元投资可能要打水漂

  正佳广场和康王路“大电视”的拍卖,在广告业界引起很大反响。昨日,除广告企业外,一些户外“大电视”广告位的业主也赶来现场发出自己的声音。天河北一LED广告位业主邝先生大吐苦水,花了2400万元建好的LED广告位,现在还没收一分钱广告费,但由于不能续期,到今年8月就要沦为非法广告位了。

  “我们手续齐全,规划、报建都是合法程序,现在建好了,却不能续期。”邝先生担心如此巨资要打水漂。更让他担心的是,要想续期就得把广告位拿出来拍卖,“听说办续期必须要有中标通知书。政府要占四成,我们也要利润,初步算了一下,六年经营权只有拍出上亿元才有钱赚。”邝先生说,显然这是一个不可能拍出的天价。

  对此,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规划、报建手续合法的现有户外广告,他们就不会当作非法广告位来处理。而对于是否可以凭中标通知书来办理续期,该人士表示,工商局续不续期并不是以拍卖为前提。市城管办副主任刘海腾则认为,那是工商部门的做法,他们并不了解。不过,昨日会上,工商部门只有一位科长到会,而这位科长也并未发表任何言论,也未解答任何疑问。(记者 尹辉 实习生 高艳 通讯员 穗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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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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